“瘦肉精”將成為過街老鼠。24日,山東省畜牧獸醫(yī)局下發(fā)緊急通知,要求全省范圍內印發(fā)張貼《告廣大養(yǎng)殖場戶嚴禁使用“瘦肉精”書》,確保廣大消費者吃上“放心肉”。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的,根據《刑法》規(guī)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4日,山東省畜牧獸醫(yī)局起草《告廣大養(yǎng)殖場戶嚴禁使用“瘦肉精”書》,并下發(fā)緊急通知,要求印發(fā)張貼到全省各鄉(xiāng)鎮(zhèn)、各村民小組和所有的生豬、肉牛、肉羊養(yǎng)殖場(戶)。
* z( S1 b4 S9 ?' P4 H+ O, N8 O5 E 《 告廣大養(yǎng)殖場戶嚴禁使用“瘦肉精”書》明確指出,國家有關部門對“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有著嚴格的限定。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guī)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 e3 @- x+ `7 @. w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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