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在基層工作十幾的老公安民警。人們常說“國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陜西安康漢濱公安經(jīng)過這次違規(guī)的副科級競聘后,傷透了很多象我們這些,用十幾年的時間從最基層民警一步一步干到副指導、副隊長、副所長、“主持”的心。多年來,為了百姓的平安,我們面對歹徒兇狠的利刃和槍口,沒有退縮,挺胸而出,奮勇拼搏,摧毀了一個又一個犯罪團伙,維護著人民生命財產(chǎn),國家安寧。因為我堅信在CPC的藍天下在你們這些英明領導的堅強領導下,只要認真努力工作,終究有一天會實現(xiàn)自己的理想和抱負,于是我們埋頭苦干,一干十幾年,當我們從一般民警被提為什么都不是的副職時,心里樂滋滋的,這是黨和組織對我們多年艱辛工作的肯定。誰曾料想經(jīng)過這次由市局“強奸”式的副科級選拔,讓對于我們大多數(shù)來說可能是最后一次被提拔為副科級的機會人失之交臂,這次副科級選拔由于市級某些領導的強行干涉,動機不純,私心大于法理,將好好的一次干部提拔使用變成了玩弄權術、非法斂財?shù)恼斡螒颉N覀冮_始對漢濱公安這支隊伍感到擔憂,同時感到無賴、絕望!心灰意冷!經(jīng)歷這次后我們想問尊敬的領導從次以后仍是老老實實的工作,還是跑關系?這次選拔副科再次證明了“經(jīng)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這名經(jīng)典政治名言,關鍵的時候還是錢管用。但我們不忍心眼看到我們這支曾經(jīng)用自己汗水鮮血乃至生命創(chuàng)造過輝煌的公安隊伍就這樣從“心”開始爛掉,我們不得不通過媒體、記者、網(wǎng)民的力量進行正義吶喊,同向尊敬的領導箴言進諫
# i9 j" g2 f; s5 R0 o" j# N此次競聘疑點重重: 疑點一:市公安局制定的方案是《關于漢濱分局科級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工作方案》,首先題目都有貓膩。公開選拔是指國家機關單位或企事業(yè)面對社會公開選拔人才,新名詞叫“海選”。而這次是為把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干部選拔出來,激勵帶動年輕干部奮發(fā)進取,面對對象是公安內部民警,應該是提拔。分局本身是一個正科級建制的單位,門坎本身就低,在一千多人的隊伍中提拔一個副科級干部,對于每一位民警都是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就應該設立門坎(在副股級工作崗位以上工作人員;一般民警,立過功受過獎的民警也可以參與競聘;),這樣才能讓每一位民警都能一步一步的成長,這樣才能激活用人機制,也不至于這次競有瘋子、精神病人(梅子派出所民警胡某)都能參加選拔競聘,只有這樣才無可厚非,才公平。這樣的“海選”放大范圍,無非一是照顧資格不夠的關系戶;二是人多“收入”就高(入選人員有十名只是一般民警)。這樣的道理我們基層民警都能看出的理,難道從事多年的副廳級、正縣級領導不明白?
# x1 y( t; f r疑點二:市公安局在網(wǎng)上公布《方案》時,經(jīng)處理不能打印,不能下載,公布不到三天《方案》就被刪除。其原因很簡單《方案》不符合規(guī)定和法律程序。擔任人民警察領導職務的人員,《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八條明確規(guī)定,應當具備人民警察身份的。市局《方案》第二項第3個小內容是這樣寫的“副科級領導職位的選拔條件:(3)現(xiàn)任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任職滿3年的,干部身份參加工作滿5年的?!彪y道他們不知道人民警察法規(guī)定擔任人民警察領導職務的人員必須具備哪些資格?何況省公安廳三今五申的申明“嚴禁不具備執(zhí)法資格人員執(zhí)法辦案,違者辭退,直接領導誡勉談話”。這些人連執(zhí)法都不能參與,怎么能提拔成為了一個單位所隊的領導呢?(如現(xiàn)已公示任名恒K.J.警中隊教導員的王某)整個《方案》領導小組,沒有漢濱公安分局黨委一人參加,不知是何因?難道市局領導不明白“中共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委員會”是一級黨委,不是市公安局黨委的一個黨支部,不讓參與?就為了哪點蠅頭小利,連《組織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作用工作條例》都不顧了,敢這樣冒天下之大不韙,可見這里面的內幕也真夠黑! - G* x* k0 E# W' j0 H% Y
疑點三:最讓所有人生疑的就是民主測評,首先不合理,派出所出競聘民警民主測評在本單位,機關競聘民警不在本單位而在機關所有單位。有的競聘者所在派出所只有三到五人,很輕松就能得滿分12分,機關所有單位民警一共一百六七十人,能得到一半的票,就算平時為人的了。大大削弱和瓦解了分局黨委,分局黨委成員11人共14分,平均每人1.27分,還不如有些派出所民警。如:瀛湖風景區(qū)派出所的民警,所上一共3人,他給參加競聘的副所長、副指導員劃一票4分而黨委劃一票只有1.27分。在0.1分就是一個名次情況下,你能說這樣民主測評科學,難道這就是您們領導每天在臺上講的從實踐中落實貫徹胡總書記的科學發(fā)展觀嗎?其次不合法,民主測評就沒有當場敞票,而是過了兩三天在沒有人監(jiān)督的情況,才公布。這樣算是體現(xiàn)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制度嗎?這樣目的何在?而且公布出的成績令人難以相信。以致于出現(xiàn)競聘結果盡然是“水哥”中狀元。讓人不禁打 “冷戰(zhàn)”,徹底失望,不由想問一下組織多年培養(yǎng)的副廳級領導親自組織的競聘就是這樣的結果嗎?能讓“水哥”高中狀元,你不覺得這對你個天大的諷刺嗎?你老人家就這個樣的執(zhí)政能力和水平嗎?還例如:現(xiàn)公布擬任張灘派出所教導員的劉某,考試和面試成績排在一百多名,經(jīng)民主測評一下躍居前十,他的民評得分是36分。民評滿分共40分,36分意味著,黨委只有三人沒劃票,其他環(huán)節(jié)均是滿分,城郊派出所三十多人和副科級領導七十多人是全票,可不可能?如真有這么好的群眾基礎我們看應該直接提為副局長。民評三十多分的人太多了,而且前兩項成績都不是太好,最后都能入圍,難道這里面就沒有貓膩?
) k3 G5 ~, T2 n5 b. J" e U. B1 ~疑點四:忽悠老實人。一開始,市局某些領導在臺上義正嚴詞的講。結果讓人大失所望,民警反應強烈,四處申訴。沒有人糾正,強行任命。我們就不明白糾正錯誤比范錯誤難嗎?難道就不明白古語“人非圣賢,熟能無過。聞錯即改,善莫大焉?!倍椅尹h地經(jīng)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民主生活會,這也是一個自我完善的過程。為什么就沒人改了,就說明能把這么大的事擺平,人不是一般人,領導也不是一般的領導。只能說我們老實人又被忽悠了一把。 5 z0 |7 J9 g0 ^2 D
我們懇請各位領導能及時糾正這次違規(guī)操作的副科選拔,弘揚正氣。同時按中發(fā)〔2002〕7號《關于印發(fā)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通知》文件規(guī)定,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追究這次選拔中主要責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的違規(guī)責任。請領導象重慶 “打黑”一樣,痛下決心整治安康漢濱提拔用人不正之風,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黨的基本路線的貫徹執(zhí)行,才保證黨的事業(yè)的興旺發(fā)達和國家的長治久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