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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乞討人員狀況調(diào)查》中這樣寫到:在京流浪乞討人員中創(chuàng)造“收入神話”的高收入者多為使用欺騙手段的好逸惡勞型人員。
北科大的調(diào)查中亦如是說:欺騙型乞丐收入的高低一般由其騙術的高低所決定,騙術高明者幾個小時內(nèi)就可以賺到上千元。
但人們往往把這些好逸惡勞者、騙子、強索者,與真正的大多數(shù)低收入乞討者混為一談。
這就導致了兩個后果:一是大家都以為自己施舍給了“騙子”,二是當社會產(chǎn)生“禁乞”思潮后,便不分青紅皂白,把乞討者和騙子一起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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