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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left]在標志中有特殊的一類:它是商品的標志,是生產(chǎn)者或經(jīng)營者為使自己提供的商品和勞務具有明顯特征,并能夠區(qū)別商品來源而使用的識別符號,是產(chǎn)品質(zhì)量的象征和VI信譽的重要代表。商標與VI標志一樣都以符號、圖案、顏色、字體及其組合表示。商標的法律色彩濃,只有經(jīng)過法律程序注冊登記的商標才有專門使用權(quán),并受法律保護。[/align][align=left][backcolor=white]可以截然不同、部分相同或完全一致。除了符合VI標志的設計特點外,商標設計還有其特殊要求:商標設計必須符合商標注冊法規(guī),如不能使用直接表現(xiàn)商標質(zhì)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等特點的文字作商標;不能使用與其他已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不能使用與國家及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標志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或圖案等等。此外,當商標和不同時,其設計風格應與VI標志相對應而不是沖突。[/backcolor][/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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